1. 為強化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,輔導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,營造友善消費環境,透過導入雲端服務、數位工具及優化顧客消費體驗,鼓勵帶動商圈店家共同數位行銷。
2. 受理期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15日(一)下午3時止。
3. 申請方式:
本申請須知公告於本署官網,提案網址https://www.cisa.tw/198,有意申請之商圈組織請向本計畫執行單位洽詢或上網填報相關資料。。
4. 洽詢電話:
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服務窗口,電話:(02) 2553-3988轉分機328、383、8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