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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抱怨處理作業規定
112年9月
- 本署為加強為民服務,特訂定本程序,以便讓民眾有申訴之管道。
- 民眾對於本署為民服務事項有所建議或表達意見,請至本網站「首長信箱」填寫相關內容。
- 服務場所內亦設置民眾意見箱及民眾意見表,以利民眾現場投訴。
- 本署將於接悉抱怨案件後,於一週內以書面回復或以電子郵件函復申訴人。
- 民眾抱怨案件將由本署定期做檢討,並做成改善建議,要求本署各為民服務事項執行單位改進。
- 民眾抱怨案件若涉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規,將由本署視情節對於失職人員施予適當之懲處。
- 本作業規定自發布日實施。
發布單位:政策規劃組
建立日期:2023/09/26
更新日期: